昨天下午在互相团体里,有的团员对我前段时间写的《咨询师的素养》一文提出异议,认为太高太伟大,有点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觉。在团体讨论的时候,渐渐的对这个问题感受越来越深。我们在大爱的理解上没有同步,大多数人认为大爱是笼罩的神性之爱,是高高在上的感觉。其实不然,正如我在《当我们只需要精神生活的时候》谈过的那样,高高在上不是爱,是欺骗,给人以善的、伟大的面孔,其实在另有居心的。
大爱对于咨询师来说是托起生命!咨询师的真实、接纳、信任给当事人是发自肺腑的尊重,这个尊重不是外在形式上的,是内心的。当事人无论带着什么事情来到咨询这里,他都是被无条件的积极关注,而非价值中立。在这里我要指出,价值中立是虚伪的!咨询师无需表达对当事人任何事情都可以接受,而是无条件的积极关注!这二者有着根本的差别。只要我们是人,是个平凡的人,就不可能价值观中立,甚至是接近中立也不可能,那是虚伪的表现。如果我不能在当事人面前是真实的,我凭什么说他不坦诚、不真实呢?我的真实不带有指责、溺爱的成分,我就是我!我在当事人面前是自由的,他在我面前也是自由的,在这样的自由下,我们还有什么不可以交流呢?在我们咨询师以真实、接纳、信任、无条件积极关注当事人的时候,我们和当事人是彼此信任的,那么他在这里就会踏实下来,无需再对自己的内心纠缠而做任何的掩饰,把一切可以打开,这也是我们说的看破阶段。当事人看破后是否要放下,取决与他自己。这还是信任的问题,咨询师对当事人解决问题的能力信任吗?相信他有这样的潜能吗?相信他对自己的问题能承担起责任吗?咨询师还是要在那里稳稳的陪伴着、支持着,这一切都是爱的表现。
一个生命来到我们的面前倾诉,他需要的是什么?如果是我的话,需要的就是让我能踏踏实实的把自己的内心与对方分享,并请对方为我在黑暗里点亮光明,陪伴我走出困境。他是一个能听懂我、理解我、支持我的人!在他那里,我的焦虑、抑郁、愤怒、无助、无奈都可以尽情的倾诉,并得到指引。他是个有力量有能力让我的心不再悬空的人!
托起生命的爱不是要为当事人承担,恰恰是让当事人自己来承担起生命的责任!